志工組織 / 志工社組織暨招募辦法

新竹市竹塹社區大學志工社組織暨招募辦法

一、宗旨:

新竹市竹塹社區大學為落實服務即是成長的理念,提升志工自願服務的精神、專業知識領域的交流,因而推動成立志工社,鼓勵社大師生暨社團熱心人士加入服務行列,延伸學習領域,培養彼此感情,拓展生命視野,進而在服務中成就自己。

二、招募對象:

本校教師、學員暨各社團等熱心人士。

身心健康、具主動、服務熱忱、操守良好、無不良嗜好的市民。

三、招募地點:新竹市竹塹社區大學(新竹市民族路33)東門國小內。

四、服務內容:

活動之規劃、行政、交通、攝影、會場佈置、宣傳、課務等協助。

社區營造及弱勢團體之關懷等。

五、服務時間:依志工之意願及社大實際需求給予適時分配服務時段。

六、組織章程:

第一條:本社全銜名稱為『新竹市竹塹社區大學志工社』簡稱,『竹塹社大志工社』(以下簡稱本社)

第二條:本社之宗旨為協助新竹市竹塹社區大學校務運作,增進同學情誼。

第三條:本社為服務性社團組織,由自願參加之學員、市民組成,社長綜理全社之行政業務,並推展社務。

第四條:社員之權利如下:

Ⅰ參加本社會議及討論、發言、表決等權利。

Ⅱ選舉、罷免社長。

Ⅲ參加志工學習、成長、聯誼等活動。

Ⅳ申請志工服務時數證明。

第五條:社員之義務如下:

Ⅰ遵守本社章程及會議決議事項。

Ⅱ主動積極參加本社活動並協助本社社務推展

Ⅲ配合新竹市竹塹社大校方政策及活動。

第六條:社員大會為本社最高議事機構,召集人為社長,於每學期初召開。

第七條:本社設社長一人,綜理全社社務,對外代表本社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本社得另分設三組組長,由社長指派,分擔社務:

Ⅰ行政組長:社員資料管理、會議紀錄製作、文書管理。

Ⅱ活動組長:服務工作之企劃與執行、支援新竹市婦女社大活動。

Ⅲ文宣組長:本社之活動宣傳及攝影工作、召募新社員之文宣編製、協助學校網站之規劃與維護。

第八條:凡社員對外代表本社或學校,參加各項活動或熱心服務、研習認真或服務態度良好、表現優異者,得酌予公開表揚與獎勵。

第九條:志工獎勵如下:

Ⅰ一年度服務時數累積滿 20 小時,或上期擔任本社組長以上幹部者,給予學費八折優惠。

Ⅱ一年度服務時數累積滿20 小 時,且協助辦理社大講座次以上者,給予學費五折優惠。

Ⅲ一年度服務時數累積滿40 小 時,給予2學分課程學分費全免優惠。